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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饶县市区内迁移落户一站式办理指南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1. 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规定的迁移条件; 2. 迁入地有合法固定住所; 3.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同意落户。
二、办理材料
1. 原籍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; 2.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3. 户主同意落户证明(如有); 4. 迁入地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合法固定住所证明; 5.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。
三、办理流程
1. 准备好上述所需材料; 2. 前往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; 3. 提交材料,等待审核; 4. 审核通过后,缴纳相关费用; 5. 等待制作户口簿; 6. 领取户口簿。
四、办理时限
办理时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,具体时间以当地公安派出所实际情况为准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 迁入地有房产的,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; 2. 迁入地无房产的,需提供租赁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; 3. 如有家庭成员同时迁移,需提供相关亲属关系证明; 4. 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,可随时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咨询。
六、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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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饶县市区内迁移落户办理指南
一、受理条件
1.公民有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有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;
2.单位有集体户口。
二、办理材料
单位工作证明或者劳务合同
三、办理流程
申请
[窗口提交]接收申请的机构:派出所,接收地址:派出所;
[网络提交] 网址:点此进入;
[工作时间]窗口提交: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:00-12:00;下午14:30--18:00,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.上午9:00-12:00;下午14:00-17:30;
网络提交:时间不限
实人认证
申请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,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进行实人认证。(16岁以 下由监护人提出申请)
办理进程查询
办事对象可通过江西公安为民服务网上办事系统(网址: 点此进入)、江西公安APP、江西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事项办理进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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