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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他答应我同居一年,就给我10万元!”江西上饶,一男子与女同事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,并承诺两人同居一年后,支付给女子10万元作为报酬!可是在12个月以后,男子却百般抵赖,难道女子就该这样被束手就擒了吗?
在江西上饶,有个48岁的大哥朱某,是某公司的项目经理,居然和28岁的小美女下属纪某谈起了恋爱。不过这俩人的恋爱可不是那么单纯,朱大哥说了,只要纪小妹愿意照顾他一年,就给她10万大洋,还写了张纸条当证据呢。
纪小妹一听,这买卖划算啊,立马就答应了。这一年里,她是又洗衣又做饭,还得管着朱大哥的工作,忙得团团转,但心里头美滋滋的,想着那10万块钱呢。
可谁承想,一年一到,朱大哥就变了脸,一会儿说没钱,一会儿说再等等,最后干脆玩起了失踪,电话不接,人影都找不着了。纪小妹这下可傻眼了,敢情自己被当成免费保姆了啊!
于是,纪小妹一咬牙,把朱大哥告上了法院,手里还拿着那张纸条、录音和聊天记录当证据。法院一看,这事儿简单啊,白纸黑字写着呢,直接判朱大哥十天之内给钱,还得掏诉讼费。
所以说啊,这可不是啥普通的爱情故事,这是关于说话算不算数、尊严值多少钱的大戏。朱大哥一开始就用钱勾引人,纪小妹信了,结果却被耍得团团转。这告诉我们,谈恋爱归谈恋爱,千万别把金钱和感情混在一起,不然最后哭的还是自己。她一肚子火加委屈,直接杀进办公室开怼,结果人家轻飘飘一句“我没钱”,就把她打发了。以前她信他那张嘴,现在嘛,她只信法律大大。于是,她拿出字据、录音,还有聊天记录,一股脑儿丢给法院。嘿,法院大哥真给力,最后给她撑了腰。这可不是啥感情那点事儿,是正儿八经的劳动契约呢!
法院说了,朱某人脑子清醒着呢,写的字据条条框框都合法,这事儿靠谱!纪某的汗水,不能白流,得给钱!
这一锤定音,不光给纪某出了口恶气,也给那些恋爱脑提了个醒:空口白话没保障,那就是骗人玩儿;感情里没原则,早晚得吃亏。
法律可不讲人情,也不吃画饼那一套。字据一签,那就是板上钉钉的责任。朱某这回耍赖,法律可不答应,直接给他上了一课!
